軍犬、警犬是執行軍事和警事任務的犬種。
這種犬首要的任務是完成各種軍事科目、警事科目的訓練,並能服從命令,與新主人合作。而兇猛不兇猛並不重要。因為在與部隊和警察執行任務時,戰士和警察手裡是有武器的,殺傷力是由戰士和警察手裡的武器來實施,而不是*軍犬和警犬!
護衛犬就不同了,護衛犬一般由主人訓練,並由主人自己使用。護衛犬的訓練科目比警犬和軍犬要少,有撲咬、耐力、兇猛頑強的意志、拒食、不懼武器聲響、不懼火光、不懼歹徒持有武器等。護衛犬的第一要求就是:兇猛,具有殺傷力。很多行兇歹徒持有武器來作案,因此要求護衛犬能夠在盡可能短的時間裡,解除歹徒的武裝,這就要求護衛犬必須具有強大的咬合力,和迅猛的攻擊速度、精確的攻擊能力,能夠一口將歹徒持有武器的手臂咬斷或粉碎性骨折,這樣才能夠使歹徒立即喪失作案能力。
能夠達到這種咬合力的犬有:比特、斯塔福、牛頭更、土佐、菲勒、老式英國獒犬、意大利獒犬、阿根廷杜高、法國獒犬、南非獒犬等。而藏獒專門攻擊頸動脈。
如果用德國作為護衛犬,應付不持有武器的小偷沒有問題。但德國的殺傷力不夠,歹徒可以和德國對峙起來,就像軍犬表演時的那種情況。
但是兇猛的犬不能做軍犬和警犬。因為猛犬重義,張三訓練完了就認得張三一個人,只能張三自己使用,而不能交給李四使用。而軍犬、警犬都是在馴犬隊訓練完後,再交給其他部隊的人使用。再說,如果部隊需要捉舌頭?就是活捉敵方的俘虜?,那麼,德國、杜賓犬、羅威納可以完成這種任務,當敵人被制服以後,你可以命令軍犬停下來。而牛頭更等猛犬不能完成這種任務。因為牛頭更見到敵人,就會咬死,而且咬死以後還要繼續撕咬屍體,而不會服從不咬死敵人的命令。因為猛犬見到攻擊目標以後,就難以用命令控制了。 |